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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3日出版的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刊发了《“默契”的转岗》一文,披露了湖北大冶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大冶公交公司”)的违规转岗问题。
报道显示,大冶公交公司2022年6月转入行政管理岗位的9名公交司机中,8人均为“关系户”——分别由6名公司班子成员、生产科科长以及1名老职工推荐。其中,1名“关系户”系公司班子成员妻子。
此前,大冶市纪委监委收到举报,反映该市公交公司违规将多名司机转入行政管理岗位。接到举报后,大冶市纪委监委迅速展开调查。调查组通过调取公司会议纪要和个人档案发现,2022年6月,该公司有9名公交司机转入行政管理岗位,其中仅1名老司机因伤病转岗。调查组初步判断,这起“批量转岗”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。
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,该公司违规“批量转岗”事实逐渐浮出水面。除公司纪检委员张某之外,其他6名班子成员,加上生产科科长及1名老职工,每人均“推荐”了一名关系人转岗。如此“默契”的调岗名单,自然在公司党政联席会上得到了顺利通过。此外,通过深挖细查,此前该公司还有21名司机转岗,其中9人是违规转岗。
最终,大冶市纪委监委对市公交公司6名班子成员给予党纪处分,其中原党总支书记、经理黄某被撤销党内职务,分管人事的副经理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其他4名班子成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;公司生产科科长受到诫勉处理;纪检委员张某虽未安排司机转岗,但也因未履行监督职责,受到批评教育处理。
针对公交公司违规转岗暴露的问题,大冶市纪委监委向该公司发出纪律检查建议,要求将违规转岗人员全部调回原岗位,并就人事管理制度缺失和纪律作风不正问题进行整改。目前,大冶市公交公司已将违规转岗人员全部调整到位,并启动了优化管理转作风活动,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、职业发展管理等4项人事管理制度,落实公平竞岗、星级管理、多劳多得等管理措施。
大冶公交公司的前身是大冶市公共汽车公司,始建于1980年10月,公司注册资本1.52亿元,是大冶市唯一一家主营城市公共交通的公交企业,主要承担城区及近郊区市民日常出行,市委、市政府大型会议活动的通勤保障以及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任务。
公司官网资料显示,该公司现有职工818名,其中驾驶员479人、内退27人、退休129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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